商君书·简介
商君书·简介
作者:商鞅
出自————《商君书》
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商君书》
《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班固自注云:“名鞅,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隋书·经籍志》称此书为《商君书》,《新唐书·艺文志》称为《商子》。严万里得元刻本,凡二十六篇,而中亡其二(第十六、第二十一两篇亡),实二十四篇。群书治要》所引《商君书》还有《六法》一篇,今本无。
《商君书》系卫鞅即商鞅后学编著,当是战国晚期的著作。所以,《韩非子·五蠹篇》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更法篇》记载商鞅初入秦时与旧贵族之间的斗争;《境内篇》记载商鞅变法后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制度;《垦令篇》记载如何采取措施奖励垦荒问题;《徕民篇》主张三晋人民来秦垦荒,并述及秦、赵之间的长平之战,说明此书的成书年代当在公元前二六○年以后。《商君书》大体上是总结商鞅变法以后的统治经验,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本书有严万里的校本,即浙江书局所辑《二十二子》本。注释本,有朱师辙的《商君书解诂定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和高亨的《商君书注释》(中华书局,1974年版),可供参考。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2册
《商君书》,又叫《商君》、《商子》,是战国时代一部有名的法家理论著作。其作者,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商鞅及其后学。
商鞅(约前390 —前338 ),本名公孙鞅,因为是卫国人,也称为卫鞅。
后来被秦孝公封于商,号为商君,历史上又称他为商鞅。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后至魏国,认真研究过早期法家李悝、吴起的变法经验。商鞅虽有治国奇才,且见知于魏相公叔痤,但因年少位卑,未得当时的魏国君主惠王的重视。这时,秦国的新国君秦孝公为了使秦国尽快强大起来,发布了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的求贤令。这对怀才不遇的商鞅来说,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于是,他西至秦国,因陈说以变法图强为主要内容的“强国之术”,取得了孝公的信任。在商鞅的劝说下,孝公于公元前359
年计划进行变法,遭到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的反对。商鞅凭借其系统的革新理论和雄辩的口才,驳斥了旧贵族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三年之后,即公元前356 年,秦孝公终于下定决心,任命商鞅为左庶长,让他在秦国正式推行变法。
史称商鞅第一次变法。这次变法,主要做了如下的改革:一、颁布法律,制定连座法,实行轻罪重刑的刑罚政策;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四、鼓励小家庭独立,规定一户如有两个成年男子不分家的,加倍课赋。
商鞅的这些变法措施,在秦国取得了初步的成功,特别是在对外战争中不断获胜。公元前352 年,商鞅因功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原各国的相国兼将军。公元前350 年,为了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商鞅又进行了第二次变法。
这次变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废除井田制,令民开阡陌;二、普遍推行县制;三、统一度量衡制;四、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商鞅的这些变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使秦国很快成为了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不仅是个精明的政治家,而且也是一个善战的军事家。公元前340年,商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孙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商鞅由于这一军功,受封于商(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号为商君。
商鞅变法,虽然已使秦国富强,但因剥夺了贵族的特权,损坏了贵族的各种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尤其是太子触犯了法令时,商鞅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于是遭到公子虔等的怨恨。公元前338 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是为秦惠王。秦惠王对商鞅颇多猜忌,公子虔等乘机诬告商鞅谋反,商鞅被迫出走,欲投奔魏国,魏不许入境。商鞅遂回封邑,举兵抵抗,结果战败,被车裂而死。
商鞅虽遭车裂,他制定的新法在秦国却沿用未改,他的政治理想和计划不但没有“人亡政废”,反而根深蒂固地成为了秦国的政治传统。据一些现代学者的研究,商鞅的学说在秦国不断有人传习,并形成了一个学派,对秦国的国策具有影响。流传至今的《商君书》,就是商鞅及其学派的著述汇编。
《商君书》,今本共二十六篇,有题无文者二篇,实存二十四篇。这二十四篇,长短不一,所论述的问题有时互有重复,看来不是商鞅预先有计划撰述的一部论著,而是由一批长短不一、来源不同的文章及资料汇聚而成的集子。据今人陈天启、高亨、郑良树等研究,各篇的写成年代不一,有的是商鞅的亲著,有的则是其后学的著作。大致说来,《更法》、《垦令》、《境内》、《战法》、《立本》、《兵守》等六篇,其形成年代较早,所载多为商鞅的思想,其中《垦令》、《境内》、《战法》、《立本》四篇极可能是商鞅的亲著。《算地》、《农战》、《修权》、《去强》、《徕民》、《弱民》、《说民》、《外内》等八篇的形成年代也较早,大概是由曾亲闻商鞅师教的弟子完成的,其说多与商鞅相合,但《去强》、《说民》主张重刑轻赏,与商鞅的学说已有差别。《靳令》、《壹言》、《开塞》、《错法》、《赏刑》、《画策》、《慎法》等七篇的形成要晚些,其作者大概距离商鞅已较远,所论多与商鞅不同,继续强调重刑轻赏,甚至主张重刑不赏。《君臣》、《禁使》、《定分》等三篇的年代最晚,大概是秦统一六国后的作品。
由此看来,今本《商君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其中既载有商鞅的思想,又载有商鞅后学的思想,是研究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资料宝库。
商鞅作为战国时代法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其思想既包含了法家的一些基本主张,又根据秦国的具体情况和战国时期的时代特点,提出了一些新的说法。
法家都认为治国的目标要固执,而治国的手段要灵活。
《更法》说,“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固;苟可以利民,不循于礼”。
正是本着这样的指导思想,商鞅在秦国大力从事变革传统、更新政治的变法工作。法家都主张,在法律面前不分亲疏贵贱,人人平等。商鞅不仅在理论上提倡,而且在行动上落实了这一原则。著名的“太子犯法,黥其师傅”
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家都主张,应向人民公布法律,使举国知所依循。商鞅也持有类似的主张,要求政府普及法律条例,使百姓能知法守法。
商鞅到秦国后,根据自己对人性的理解和当时秦国的迫切需要,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这是商鞅对秦国的重要贡献,也是商鞅对法家思想的重要贡献。商鞅的新说主要包括:
一、重视农业。商鞅所处的战国时代,是一个以农业为根本的社会,农业的好坏决定了国势的强弱。而当时的秦国由于人口稀少,农业不太发达。
商鞅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向秦孝公提出了重视农业生产的建议。在《垦令》中,他提出了发展农业的二十条措施,可谓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商鞅的重农思想,后来成为了秦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使秦国经济在不长的时间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为兼并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重刑厚赏。商鞅认为人性是畏罪避利的,所以,只要用重刑及厚赏的办法,就可以使人民驯服而达到国治的结果。后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评述商鞅时说,“其诛重而必”,“其赏厚而信”。
三、重视战争。战国时代,列国相争,各国国君都想兼并邻国,扩大地盘,以图统一天下。于是,战争成为了国家政治中的头等大事。商鞅对军事素有研究,并有专门的著作传世,《汉书。艺文志》兵家类著录的《公孙鞅二十七篇》,就是他所著的兵书。集法家、兵家双重身份于一身的商鞅,在治国时不但重视法制,也很注重军备。在《商君书》中,商鞅始终强调,政治上进行改革,就是为了能在军事上取得成功;富国强兵,最后要落实到扩张国土上。因此,他极力鼓励军事和军功,制定并推行了按军功授予爵禄的制度。
四、统一民心和制度。为了团结全民,集中国力从事耕战,商鞅认为必须以法家的思想统一全民的言行,必须统一国家的各种制度。
商鞅死后,其后学为完成商鞅的未竟之业,在秦国继续宣传法家学说,并根据新的时代需要,对商鞅的思想和理论进行了开拓和修正。他们主张提高国君和法律的地位,认为国君要掌握法、信、权,成为国家行政的核心;法律必须经常修改,以适合形势的变化。他们改变了商鞅耕战并重的主张,把战争放到了首位,认为国家强盛必然要发动战争,国家衰弱则更必须发动战争以转移矛盾。他们特别注重调查和规划国家的资源,为的是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这些资源。从有关史料和史实看,商鞅后学的一些主张,似曾在秦国付诸实施,对秦国的发展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今本《商君书》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与别的古书一样,出现了不少错简和讹误。从明代起,开始有学者做文字校刊,清代做校刊的人更多,近人则多用力于文义的注释。他们所取得的成果,都是我们今天研读《商君书》的重要参考资料。其中,今人朱师辙的《商君书解诂》、高亨的《商君书注译》、蒋礼鸿的《商君书锥指》三种,集前人研究之大成,并有许多新的创见,对阅读《商君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郑良树的《商鞅及其学派》,对商君书各篇的时代和思想做了详细的研究,也是阅读《商君书》的重要参考书籍。
更新于:1个月前定分·第二十六
定分·第二十六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
慎法·第二十五
慎法·第二十五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所治也,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善正也,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
禁使·第二十四
禁使·第二十四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飘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
君臣·第二十三
君臣·第二十三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处君位..
外内·第二十二
外内·第二十二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
弱民·第二十
弱民·第二十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
境内·第十九
境内·第十九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
画策·第十八
画策·第十八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昔者昊英之世,以代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
赏刑·第十七
赏刑·第十七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
徕民·第十五
徕民·第十五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薮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谿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
修权·第十四
修权·第十四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
靳令·第十三
靳令·第十三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治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则显,民变诛,计变诛止。贵齐殊使,百..
兵守·第十二
兵守·第十二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
立本·第十一
立本·第十一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
战法 ·第十
战法 ·第十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原文: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
错法·第九
错法·第九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
壹言·第八
壹言·第八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变也。..
开塞·第七
开塞·第七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
算地·第六
算地·第六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
说民·第五
说民·第五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有徵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
去强·第四
去强·第四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
农战 ·第三
农战 ·第三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
垦令·第二
垦令·第二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原文: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
更法·第一
更法·第一作者:商鞅出自————《商君书》出自————《中国古代历代兵书》原文: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