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宋辽金夏时期的武器装备和国防设施
四、宋辽金夏时期的武器装备和国防设施
作者:刘庆、毛元佑 著
出自————《中国宋辽金夏军事史》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四、宋辽金夏时期的武器装备和国防设施
(一)宋代的武器装备
中国兵器的发展,从宋代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火药被应用于军事领域,各种火药火器的发明与创造,宣告人类从此进入了冷兵器和火器并用的新时代。
1、武器装备进步的原因
武器的生产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作基础的。宋代武器装备的进步,首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赵宋王朝建立之后,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结束了唐中叶以来长达200多年割据混战的局面。一个较为和平安定的环境,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宋代社会经济在隋唐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并出现了空前繁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相当发达,作为兵器制造业基础的采矿业和冶炼业也有了很大发展,科学技术更是达到古代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峰。生产和科技领域的最新成果,往往总是最先应用于军事领域。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兵器制造业的创新和新式武器的问世提供了先决条件。
其次,战争的需求促进和推动了武器装备的发展。宋立国320年,先后与辽、夏、金、元等政权并存,边患连绵,战争不断,此伏彼起的民族战争和农民战争,迫使赵宋统治者不得不注意讲求武备,重视武器装备的改进和创新,对国防科技方面的发明创造采取奖励政策,并及时加以推广应用。这种政策提高了军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时“吏民献器械法式者甚众”,从而促进了武器装备的发展。
宋代军事工业组织严密,规模庞大。中央直辖的有京城的南北作坊和弓弩院,地方各州也均设有军器作坊。神宗时设军器监,下属有东西作坊,皮角场、作坊物料库。同时,还设有御前军器所,以及临时设置的一些机构如军器局等。每一院、场、库,都相当于一个大型的手工业作坊、工匠动辄上千人,甚至几千人。作坊内部又有较为精细的分工。如军器监中除八作司外,还有广备攻城作。广备攻城作又分为火药作、青窑作、猛火油(石油)作、金作、火(火箭、火炮、火蒺藜等)作、大小木作、大小炉作、皮作、麻作、窑子作等。军器监内的工匠,都是从全国各地精选而来的能工巧匠,经验丰富,技术精湛,有利于相互交流经验和提高制作技术,改进兵器生产质量。
正是在上述条件下,宋代兵器取得了长足进步。
2、宋代兵器发展的表现
(1)火器登上战争舞台
火器的产生,取决于火药的发明。火药的发明,最初是从炼丹家用硝石和硫黄炼制丹药开始的。从秦汉时起,炼丹家们为炼制“长生不老”的仙丹,便用硝和磺炼制丹药。经过长时期的摸索,炼丹家们虽然没有制造出仙丹,但却在炼丹的过程中发明了火药。至隋唐时期的炼丹书里,已有了火药制法的明确记载。到宋代,火药的配方已脱离了初始阶段,各种药物成分有了比较合理的定量配比,在制造技术和性能上都有了较快的发展和提高。仁宗时的官修兵书《武经总要》里,明确而详细地记载了火炮、毒药烟球、蒺藜火球的三种配方,并在世界历史上最早给它们冠以“火药”的名称。从其记载看,这时的火药的组配比率已从混乱走向统一,成分由庞杂趋向纯净,形状由粉末体变成颗粒状,制造工艺从粗糙发展到精细,生产由分散少量扩大到批量,从而为我国第一批军用火器的发明与创造提供了条件。
火药发明之后,火器也随之产生。公元10世纪,关于试制和试验火药武器的记载已屡见于文献。因此,中国至迟在10世纪初便已将火药应用于军事领域。路振《九国志》言,唐哀宗天佑初(公元904年),郑瑙攻豫章(今南昌),“发机飞火”,焚烧龙沙门。据考证,“飞火”就是火炮、火箭之类的火器,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把火药运用到战争上的记载。到了宋代,火器有了更快的发展。开宝三年(公元970年),兵部令史冯继升曾向朝廷献火箭法。开宝八年(公元975年),宋军在同南唐作战中,曾使用了火箭、火炮。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神卫水师队长唐福向朝廷献火箭、火球、火蒺藜。咸平五年(1002年),知宁化军刘永锡向朝廷献所制火炮。《武经总要》一书里,综述了当时火箭、火炮火药鞭箭,引火球,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等10余种火器,但从史料的记载来看,北宋时期的火器,基本上还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并参杂一些发烟和毒性药物,用以焚烧敌人的防御设施和军用物资,对人马只是起震惊和阻碍作用,杀伤力是很微小的。到南宋以后,爆炸性火器正式出现,并产生了管形火器。
宋代的火器,大致可分为燃烧、爆炸、抛射性管形火器3种类型。
宋代的燃烧性火器,名目繁多,主要性能是燃烧,并兼有烟幕、毒气、障碍、杀伤等不同的作用。一般是用烧红的烙锥发火,借外力拋射,按其使用方法不同,又可分为火箭、火枪、火球等3类。利用弓弩发射的火箭,是用纸把火药包装成球形或卷筒形,缚在靠近箭镞的箭杆上,使用时先点火,然后射向目标,引起燃烧。这类火箭,在宋代曾广泛使用于战场,在许多战役中发挥过作用。火枪是南宋时极为盛行的一种火器,用一两个纸筒或竹筒装上火药,缚在长枪枪头的下面,与敌人交锋时,先发射火焰烧灼敌人,再用枪锋击刺。如梨花枪就是其中的一种,李全曾凭借它称雄山东,有所谓“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之誉。火球类火器包括各种火球、火炮,一般用抛石机抛送,在守城、水战、野战居高临下处顺风时,也可用人力抛掷。这类火器的性能,除燃烧外,还分别具有毒气、杀伤、障碍、烟幕等不同的作用。如毒药烟球,有强烈的毒性;蒺藜火球、霹雳火球兼有燃烧、障碍和杀伤作用;烟球则具有烟幕,迷盲和遮障作用。
爆炸性火器,是在火器不断改进的基础上产生的,经历了一个由纸弹、陶弹到铁弹的发展过程。北宋时的燃烧性火器中,已经有了爆炸性火器的萌芽。如霹雳火球,是用火药、瓷片和竹子裹制而成,燃烧时发出巨大响声。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围攻汴京,李纲下令放霹雳炮,可能就是由霹雳火球发展而来。南宋时,霹雳炮经常用于作战。13世纪初,金人发明了用铁制外壳内装火药的爆炸性火器叫震天雷,南宋曾大量仿制,叫铁火炮。南宋铁火炮有小型和大型多种,其具体形制不详,但威力很大,在与金、元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景炎二年(1277年),元军攻静江,宋军在城陷后,由娄黔辖率领的250人退守月城,在难以支撑的情况下,点燃一只铁火炮,声如雷震,城墙倒塌,烟焰涨天,不仅250名宋兵全部壮烈殉国,连月城外的元兵也有不少被震死,可见其威力的巨大。
利用火药的抛射性能推送弹头的管形火器,出现在南宋初期。绍兴二年(1132年),陈规守德安时,发明了一种火枪,用巨竹做枪筒,内装火药,临阵点放,喷出火焰烧敌,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原始管形火器。开庆元年(1259年),寿春府又创造出一种叫突火枪的管形火器,也是用巨竹做枪筒,内装火药的“子案”,燃烧时先喷出火焰,火焰尽后,“子窠”发出,响声如炮。据考证,这种“子窠”,可能是瓷片、碎铁片、石子之类的东西,类似于后世的子弹。这种枪尽管很原始,但它却是真正的射击性管形火器,具备了管形火器应该具备的基本要素:身管、火药和子弹,为后来金属管形火器枪炮的发明奠定了基础,因而不仅在中国兵器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世界兵器发展史上也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2)冷兵器继续发展
一般而言,在火器和冷兵器并用的时代里,兵器发展总的趋势是火器逐步发展,冷兵器逐渐消亡。但在火器初登战争舞台的宋代,火器虽有了飞跃性的进步,并在战争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其发展程度还不是很高,本身难免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还不能适应各种战斗的需要而完全取代冷兵器,许多战斗尤其是近战格斗仍需要靠长短式冷兵器解决。而且,火器基本上还要依附冷兵器发射,因此,冷兵器依然是作战的主要武器。宋代冷兵器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吸收周边少数民族兵器的优点,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冷兵器的品种、形制更适合于战斗的需要,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宋代冷兵器,种类样式比较复杂,按其种类,大致可分为长兵器、短兵器、拋射兵器,以及攻守城器械和防护装具等。
长兵器以长枪为主,其次是长柄大刀。宋代枪的形制很多,步骑兵共用的有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素子枪、鸦项枪、锥枪、太宁笔枪等,都是以木为杆,上安枪头,下装铁鎛。骑兵用的枪头,侧面有倒钩,杆子有环,如双钩、单钩就属于此类。步兵用的直刃无钩,如素木、鸦项等。另外,宋代还有攻城专用的短刃枪、短锥枪等,其特点是枪杆较短,便于在掩护挖城的头车、绪棚和地道中战斗时使用。专用于守城的有拐突枪、钩竿等名目,其特点是枪杆较长,便于击刺正在爬城的敌人。宋代的枪与前代不同的地方是,在枪头附近缚有内装火药的纸筒或竹筒,战斗时先烧后刺,增加了战斗效能。至于长柄刀,依然是宋代军队的常用兵器,《武经总要》列有屈刀、偃月刀、眉尖刀、笔刀、乾刀等形制,大多是由前代演变而来。
短兵器在宋代有所发展,通常士兵除各种专用兵器外,均配备有短兵器,用以近战和自卫。短兵器种类繁多,主要有刀、剑、锏、鞭、棒、斧、镰等等。
抛射兵器除弓箭外,主要是弩和抛石机。宋代特别注意弩和抛石机的发展。宋代弩分为人力踏张的踏张弩和绳轴绞张的床弩两种类型。踏张弩有黑漆弩、黄桦弩、木弩等名称。熙宁元年(1068年),李宏发明了一种踏张弩,叫神臂弓,由于具有射程远、较轻便等优点,所以从北宋一直流传到明代。南宋时,韩世忠还发明了一种踏张弩,叫克敌弓,这种弩力量强,射程在百步之内可洞穿重甲。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总要》记载的床弩有双弓弩和三弓弩。双弓弩是前后各一弓,以木架为床,用绳轴绞张,张时须用7人、射程达150步。三弓弩是前两弓后一弩,大的需用70人绞张、射程300步,次等的也需二、三十人绞张,射程可达250步。《文献通考》记载:“太祖尝令试床弩于近郊,矢及七百步。又令别造千步弩,试之,矢及三里。”《宋史魏丕传》也言:“旧床子弩射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可见,宋代还有比《武经总要》记载更大的床弩。床弩虽有它的优点,但需用人多,行动不便,不能用于野战。因此,南宋时着重发展踏张弩,床弩渐衰。
抛石机又叫炮或码,是一种利用杠杆原理抛掷石弹、攻守城垒的战具。早在春秋时期,即已出现在战场。隋唐时成为攻守城战的重型武器。到了宋代,炮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仅仅用于攻守城战,也用于野战;不仅用来抛掷石弹,也用来抛掷各种火器,这是宋炮不同于前代的特点。宋炮的构造一般是以大木为架,有的下设4轮,以便机动。炮架上横置可以转动的炮轴,固定在轴中的长杆称为梢,结合部全都用金属件联结。梢起杠杆作用,用一根木杆作梢的称为单梢,用多根木杆缚在一起的称为多梢,梢数越多,抛射的石弹或火器便越重越远。梢的一端系皮窝,用来容纳石弹等抛射物;另一端系炮索,索长数丈。小型的炮有索数条,大型的多达百条以上,每条由1至2人抽拽。拋射时,由1人瞄准,拽索者听到号令一齐用力猛拉炮索,将另一端甩起,皮窝中的拋射物便可靠惯性抛出。
宋炮的名目很多,仅《武经总要》一书里,便记载了行炮车、炮车、轩车炮、车行炮、单梢炮、双梢炮、五梢炮、七捎炮、旋风炮、旋风车炮、独脚旋风炮、旋风五炮、手炮、卧车炮、拄腹炮、虎蹲炮、合炮、火炮等近20种。按其性能可分为轻、中、重型3类。轻型的手炮,需2人放,拋射物重半斤。中型的单梢、双梢、虎蹲等炮,用40至100人拉索,可发射数斤至25斤重的拋射物,射程达50至80步。重型的有五梢,七梢炮等,用150至250人拉索,拋射物重70至90斤,射程50步以外。
宋代的攻守城器械和防护装具大多是承袭前代,没有多少创造性的发展,在此不赘述。
(3)水战兵器的进步
水战的主要兵器是战船。北宋初年,在京城设有造船务,专门负责制造船舶。在内地的潭州(今长沙)、衡州(今衡阳)、虔州(今赣州)、吉州(今吉安)等地设有造船工场,并设有打造修整战船的工房,每年可各造船只700多艘;沿海的温州、明州(今宁波)每年可各造海船600艘。战船的制造更加科学和精巧,北宋已出现“海战船式”,即海上作战舰船图样。南宋初又出现了“大军船小样”,还有战船模型,可仿此建造战船。此外,北宋时还制订了整修战船的规章制度。为了适应战船出入便利,这时已在沿海挖深航道,设置船坞,修建了作战舰队专用的军港。
宋代是中国古代造船技术高度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战船发展过程中承前启后的一个过渡阶段,内河战船有了重大发展,海上战船已逐步趋于成熟。
宋代内河战船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使用了车船。宋代车船以使用转轮数量为标准分级,一组两个转轮称为一车,当时的车船从1车直至20多车甚至30多车。车数越多,船体一般也越大。许多车船轮桨并用,在内河湖泊可以完全不靠风力而达到很高速度。杨么农民起义军在洞庭湖同官军展开激烈水战,使用的主要战船便是车船。据记载杨么车船采用楼船船型,船体很大,长36丈,可容战士千余人。用转轮22到24组,不过这种大型车船只适用于广阔水面,并不普遍。宋代主要使用的还是八、九车以下的中小型车船。王彦恢所制的“飞虎战船”,旁设4轮,每轮有8个翼片,十分轻捷,是常用小型车船的典型。宋代内河战船的另外一个发展是出现了许多新船型。公元1179年马定远造“马船”,暗装女樯轮桨,可以拆卸。遇军马则以济渡,遇战则以迎敌。1272年,张贵制无底战船,此船后截当中无底,只有两舷和站板,加以伪装,引诱敌人跃入溺死,更为重要的是,此时还产生了一些综合河船和海舶特长、江河湖海都适用的战船,如1169年南宋水军编制冯湛制造了一艘湖船底、战船盖,海船头尾的战船,湖船底可以涉浅,战船盖可以迎战,海船头尾可以破浪。
宋代外海战船是木帆船,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要使用于长江以北海域的平底方头木帆船,以沙船为代表;一类是主要使用于浙、闽以南海域的尖底尖头木帆船,以福船为代表。沙船以出产于崇明岛而得名,其特点是平底方头方尾,船身宽扁而浅。长沙以北海域,多淤沙和浅滩,吃水深的尖底船极易搁浅倾覆,平底船则可顺利航行,于是由内河平底木帆船发展产生了主要使用于北洋海域的沙船。宋代的海战中已经使用了沙船。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曾在明州造平底海战船一紉鱼船10只,即属于沙船。福船以产于福建而得名,其结构特点是底部设单龙骨,尖底、尖头、方尾,利于深海破浪,主要用于浙、闽以南海域。《三朝北盟会编》称“海舟以福建为上”,可以说尖底福船是中国古代最佳的深海远航木帆船。高宗时曾在福建、广南海道深阔处造尖底海船,用于作战。
随着火器的发明与发展,舰载武器在宋代也出现了重大变革。一方面以冷兵器为主的水战兵器经过漫长的岁月发展到顶点,一方面水战火器开始出现,装备战船。宋代既是水战火器的初创阶段,也是两种兵器并用和交替的阶段。
宋代舰载武器继承了前代的:“拍竿”。拍竿是利用杠杆原理,在近距离内拍击敌舰的重型兵器。杨么起义军的大型车船上设置了拍竿,高达10余丈,顶端系巨大的石块,底部用辘轳转动,从而比前代更为进步。而火器最早装备战船,并用于水战,开始于北宋初年。咸平三年(1000年)神卫水师队长唐福曾将所造的火箭、火球、火蒺藜进呈朝廷。到南宋初,建炎三年(1129年)林之平提出建议,在舰船上装备使用火炮、火箭等武器。后来,南宋水军都配备了火炮。据记载,宋朝水军在抵抗金、元战争中,均相当广泛地运用了当时先进的火器如霹雳炮、火炮、飞火枪等,并在水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3、武器装备进步的历史影响
宋代武器装备的进步,尤其是火器的声响和弥漫的硝烟出现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之后,即宣告长期以来冷兵器独霸战争舞台时代的结束,冷兵器和火器并用时代开始。这一变化,给军事领域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火药是军事***的先声、火药的发明和在军事上的运用,改变和发展了整个武器装备系统,同时相应地改变、影响、决定了军队的编制体制,使战争的样式、规模、强度都有了新的变化。首先,它促使军队的编制装备发生了重大变化。当火器出现之初,军队中只是在原建制内增加了携带火器的火器手。随着火器的增多,使用冷兵器的人数逐渐减少,而使用火器的人数相对增多。特别是由于炮的广泛使用,和威力的日益提高,操作技术渐趋专门化,因而炮兵即从过去那种混合编组中脱离出来而成为一种新的独立的兵种。北宋时的专业炮兵称为“飞山雄式”、“宣毅床弓弩炮手”等。同时,由于爆破技术的广泛应用,军队中相应地出现了工兵这一新的兵种。第二,随着火器威力的增大、战场范围的扩大,战斗指挥方式相应地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冷兵器战斗要求指挥员亲自率领所属部队与敌人短兵相接、临阵厮杀。但火器大量应用于战斗,其杀伤力和破坏力大大增强。而日益增多的不同火器,其性能和用途又各不相同,如何组织运用它们以争取胜利,就成为战斗指挥员的重要职责。在此情况下,周到的司令部工作和强化通讯系统,保障作战指挥,便显得十分重要了。第三,火器应用于战争,其杀伤力和破坏力比冷兵器大为增强,必然促使战斗队形由大阵趋向小阵,由密集趋向疏散。因为在火器应用于战争后,在一定地域内如果仍象冷兵器时代那样采用集团方阵的战斗队形,人员过于密集,不仅不便发扬己方火力,且会在对方的火力下大大增加伤亡,所以“小而疏散”就成了战斗队形的必然趋向。第四,火器应用于战争,使强攻城塞的战斗增多。在冷兵器时代,“攻城为下”的作战指导原则一直被历代兵家奉为圭臬而恪守不渝,即使是不得已而攻城,也大都采用的是长围久困、奇袭智取等几种方法。要想强力攻取,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很大困难。火器发明以后,由于火药可直接用于爆破,不仅使攻城战斗增多,且攻城时往往采取强攻的方式,进攻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攻防手段总是互相促进的。火器的破坏力越来越大,不仅促进了攻城无识别结果也促进了防御手段的发展。各类坚固的筑城相应产生,各种野战筑城也随之出现。标志着攻防战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第五,火力准备、火力突袭和拦阻射击等战法初步出现,火力战斗成为战斗过程中的首先阶段和重要阶段。冷兵器时期的战斗,一般是由一次或几次冲击解决战局,冲击就是战斗的全部过程。而火器应用于战争后,战斗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再以冲击代表全过程,而是由火战开始,以冲击结束,成为火战与冲击相结合的新型战斗。在战场运动方面,也不再是双方军队“如墙而进”,一往直前,而是适应地形情况,采取低下姿势,利用间隙,逐步跃进了。这是战争史上的一大转变。
当然,在火器刚刚登上战争舞台的宋代,火器对军队的编制、战斗队形、作战方式等方面的影响,还是比较轻微的,它对军事领域所带来的***性变革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缓慢和逐步的。但宋代作为这一历史性变革的开端,其功是不可埋没的。
当火药兵器在中国战场上大显神威之时,世界上其他国家对火药尚一无所知。直到1218年成吉思汗统率蒙古铁骑西征时,中国的火药和火器才传到中东,随后由中东传播到欧洲。据一种阿拉伯兵书的抄本说,当时所能制造和使用的两种火器,一是“契丹火枪”,一是“契丹火箭”。“契丹”,正是13~14世纪西方对中国的称呼。至于火药兵器在欧洲战场上崭露头角,已经是14世纪的事情了。那时,阿拉伯人和欧洲一些国家进行了长期战争,欧洲国家至此才接触到火药兵器,并开始学习制造和使用它。
中国发明的火药兵器传入欧洲后,不仅对欧洲军事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对欧洲社会的变革和科学的兴起都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马克思认为,中国的火药、印刷术和指南针三大发明的西传,是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到来的三大预告。恩格斯则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论述道:“火器一开始就是城市和以城市为依靠的新兴君主政体反对封建贵族的武器。以前一直攻不破的贵族城堡的石墙,抵挡不住市民的大炮;市民的枪弹射穿了骑士的盔甲。贵族的统治跟身穿铠甲的贵族骑兵同归于尽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新的精锐的火炮在欧洲的工厂中制造出来,装备着威力强大的火炮的舰队,扬帆出航,去征服新的殖民地。”英国近代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也认为“这三种东西曾改变整个世界事物的面貌和状态”,没有别的东西能比这三种机械发明在人类的事业中产生更大的力量和影响。
(二)宋代的国防设施
宋太宗几次伐辽失败之后,使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产生了严重的恐辽情绪,加上皇族内部矛盾的时隐时现,王小波、李顺农民起义的爆发,使宋廷极为惊恐不安。为维护自己的统治,急忙调整内外政策。宋太宗认为:“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将“外忧”即边患仅仅看成是不会构成对赵宋王朝根本威胁的小事,而把“内患”当作“心腹之疾”,千方百计地加以防范和***,这是宋统治者普遍而一贯的看法。这种认识上的严重偏差,导致了守内虚外即重内轻外国防政策的出宠。在这一政策之下,赵宋朝廷不惜对少数民族的侵扰进行妥协甚至投降,而倾全力***人民的反抗。
这种国防政策,表现在兵力部署上,就是实行所谓的“强干弱枝”、“内外相制”。内外相制的目的,在于使京城和各地的兵力保持某种程度上的平衡,使其互相制约,防止变乱发生。在这一原则之下,不论是在兵力的数量还是质量上,宋廷都把防卫京城作为重点。驻扎在京城的,全部是禁兵的精锐部队殿前司军。而驻防各地的,则是两侍卫司的军队,其战斗力较之驻守京城的军队,明显低下。就数量而言,京城开封的部队大大超过地方任何一路包括同辽、夏相邻的边境地区的部队。守内虚外的兵力部署,为宋历代统治者所继承而很少打破,其结果是边防空虚,守备薄弱,给对手以可乘之机,最终招致了为“外忧”所灭亡的严重恶果。
守内虚外的国防战略,表现在国防设施的建设上,在河北(包括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开掘塘泺,在河东(今山西)和陕西(今陕西及甘肃东部)修筑堡寨及开挖壕堑,以防御强悍的辽夏骑兵的奔驰冲突。
1、河北塘泺
自五代后晋石敬瑭将幽云十六州割让给辽以后,中原北大门洞开,辽军动辄牧马南下。宋与辽接壤的河北、山东,大都是平原旷野之地,无险可守。为了阻止辽军奔袭,宋在加强河北三关(瓦桥关、益津关、淤口关)防备的同时,根据河北地势低,湖泊多的特点,将河北地区的大小湖泊塘泊加以疏浚贯通,湖塘中布满芦苇,并在西起保州(今保定),东至泥姑海口长达450公里边境线上,设立垒寨26个,军铺123个,部署船只在水上往返巡逻,以防止辽军袭击。此外,还开置屯田,筑堤修水,种植树木,阻塞道路。从而形成“塘水渺渺如江湖,间有深浅,舟车皆不可渡,盖占北疆三分之二”的景象。南宋时,在江淮和京湖地区的边郡,也采取了疏浚水道作为障碍,以限制敌骑兵行动。
2、河东、陕西的堡寨和堑壕
河东、陕西的堡寨和堑壕是北宋针对西夏建立的防御设施。河东的麟(今陕西神木北)、府(今陕西府谷)两州,孤悬在黄河以西,时刻处在西夏威胁之下。从真宗时起开始在此筑寨设防,当时设置了横阳、神堂,银城3寨。仁宗时宋夏战争爆发,为防备西夏,大量修筑堡寨当时筑有东胜堡、建宁堡、安定堡、宣威寨、建宁寨、清塞寨、百胜堡、中候堡、建宁堡、镇川堡。以后又屡有修建。到徽宗时,两州的堡寨重要的达到十多处。
陕西一带的堡寨,始建于太祖时,以后屡有建置。仁宗时宋夏战争爆发,宋军屡败,于是采用范仲淹的“堡寨政策”,大修堡寨。其方法是:“每五百人置一堡”,“每三两堡置营田官一员,令以时耕种,农隙则教以武艺,以备战斗”。又“置屯之法,百人为屯,受田于旁,寨堡将校领农事,休即教武仗、其牛具、农器、旗鼓之并官予。置堡之法,诸屯并力,自近及远筑为堡以备寇至,寇退则悉出掩击”。宋神宗时宋夏战争再起,又在沿边增修堡寨。绍圣三年(1096年),宋筑平夏城和灵平砦两座城寨。徽宗时宋派童贯进攻西夏,广筑堡寨。到北宋末年,陕西4路所筑堡寨共有70多个,其中秦凤路13个,鄜延路10个,泾原路21个,环庆路28个。
陕西的堑壕是真宗时开始挖掘的。当时曹玮知秦州,浚壕380里,深与宽皆有15丈。后来的继任者延续了这一作法。仁宗时派使者在河东各州的地形开阔处,开凿沟堑,以阻限西夏战马奔驰。
宋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河北和陕西沿迎修城寨掘堑壕,目的是建立一条阻遏辽夏骑兵的防线,但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因为宋在战略上实行消极防御,面对敌人的进攻,宋不是集中兵力,主动出击,聚歼敌人,而是分兵把守每一个据点,使战阵过长,兵力分散,束缚了宋军的手脚,作茧自缚,置自己与被动挨打境地。张洎对此给予了颇为精辟的分析:“兵聚则功成,兵分则祸集,盖自然之势也。胜败之道,其理昭然。”“今河朔郡县,列壁相望,朝廷不以城邑小大,咸浚隍筑垒,分师而守”,待敌骑“长驱深入,咸婴城自固,莫敢出战。是汉家郡县,据坚壁,囚天兵,待敌寇之至也”。因而敌军“莞然自得,出入燕赵,若践无人之境”。及其因利乘便攻取壁垒时,又“常以一邑之众,当戎人一国之师,既众寡不侔,亦败亡相继。其故无他,盖分兵之过也”。
3、城制的变化
虽然从战略上讲北宋把点守线是消极的,但大规模地修筑城寨,却促进了城池形制的变化和发展,如城墙由低薄到高厚,由单城到重城,由土城到砖城,护城沟壕由窄变宽等等,从而使城制更加完备。北宋前期的筑城以都城开封为代表,两宋之交陈规对城池进行了重大改革,到南宋后期钓鱼山山城防御体系的出现,集中表明宋代城制的进步和发展。
开封在宋代经过多次改建、扩充,由皇城、内城、外城3道城墙构成。外城是军事上的主要防线,防御作用十分突出。主要防御设施由城墙、城门、瓮城、马面(敌台)、钟楼、鼓楼、望楼、库房和城壕等构成。外城城墙均为土筑,转角和城门口用砖垒砌。城墙高约11米,基宽约165米,顶部宽约10米,女墙高约2米。外城共有城门13个,北面城门4个,其他3面各3个,除南薰门、新郑门、新宋门、封丘门为双重直门外,其余城门都筑有瓮城,瓮城城门有3层。城门采用过梁式木制,外包以铁皮,以防火攻。凡水道所经处都设有水门,各水门都跨河设有铁栅闸门,夜间将闸门放下,人员和船只都无法潜入。外城沿城墙每隔120~150米构筑马面1座,马面突出于城墙外,大的宽约5~7.5米,小的宽约25米,两边长随地形而定,要求能瞰制城脚。马面上设有可供防守士兵休息和战斗的战棚。城墙内每隔200步设1城防库,存放各种守城器械。在城中心区,设钟楼、鼓楼各1座,鼓楼在东,钟楼在西。它是发号施令的指挥中心。为了增强城墙的防护力,环绕全城构建宽约30米、深约7.5米的护城河,两岸植树,禁止人马通行。
外城之内的内城,是东京防御上的纵深阵地,禁军就配置在外城和内城之间。内城也呈长方形,城墙周长10.5公里,墙高11米,城基厚15米,顶部宽约9米,女墙高约18米,共设城门10座,门上有楼,城外也有护城壕环绕,结构上大体和外城相同,只是没有马面和瓮城等设施。
内城之内是皇城,它是帝王生活、执政和中央机构所在地,城墙也是土筑,周长25公里,城高约12米,城基宽约135米,顶部宽8米,女墙高约18米,设城门4座,门上有楼,环城周围有护城壕。北宋时外来威胁主要来自北方,因此都城兵力布署以防北为主,军营多设在城北部。真宗时还在京城实行过厢制,即在城内依纵横和街道,圈成许多方形的区域,分别设立屯署,配置守兵,夜间巡逻、维持治安,战时按区防守和组织巷战。经过多次重建的东京,加强了防御纵深,提高了防御能力。
火器应用于战争后,由于火药可直接用于爆破,加上大炮的广泛使用,使攻城成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因此,原来的城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于是,筑城技术也产生了相应的变革,在这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是两宋之交的陈规。陈规对城制的改革反映在《守城录》一书中。其改革措施是:
一是改进城门、城楼。原先城门外多为平坦大道,地势开阔,便于敌人展开和进攻,是防御中的薄弱部位,常成为敌人进攻城池的突破口。因此陈规主张废除瓮城,而在城外15米处改筑护门墙。护门墙的构筑是先筑成高6米、宽5米的鹊台,再在其上设高4米的护城墙,墙基宽3米,顶面宽15米。护城墙两头各遮过城门6~9米,和城门相通的两侧,树立木栅,设门,即第一道城门。再在城门内6米处筑一道内墙。城门经过如此改建,行径曲折,障碍重重,可大大增强城门的防护力,同时城门楼由一层改为两层,上层施放弓弩进行远距离作战,下层运用刀枪,以适应近战要求。
二是改山字形女墙为平头矮墙。一般女墙每隔两米设一垛口(亦称雉堞),这种山字形的女墙虽便于观察了望,也有射界开阔的优点,但在石弹攻打下,被弹面大,且石弹击中山字形齿垛后容易倒塌,伤及守兵。因此主张将山字形女墙改为平头女墙,在墙上开设供箭、弩发射的孔口。孔口成品字形排列,便于对城下城腰各部位射击,还可利用刀、枪、矛等近战兵器杀伤爬近墙顶的敌人。
三是设置重城重壕,加大防御纵深,增大敌人攻城难度。首先在城墙和护城河之间加筑一道高厚的墙,称为羊马墙,再在城墙里面构筑一道障碍性的壕沟,在壕沟内边的适当地点再修筑一道内墙,从而形成了墙工壕,层层套合的重层多道防护体系,大大提高了防御能力。
四是改进马面。马面上原来都设有战棚,大量石炮运用于攻城后,战棚成为石炮的主要攻击目标,而战棚多为木制结构,不足以抵御石弹攻击,一被击中,就会倒塌。因此,主张取消战棚,另在马面后城墙上构筑掩蔽用的铺房,供守御士卒轮番休息。
五是改造城角,减少敌炮威胁。以前的城墙拐弯处多为直角,为敌方以石炮摧毁城角作为突破口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敌用炮攻打城东南角,在东方或南方架炮,东南城角都将受到威胁。如削去城角,改为半圆形,则可弥补这一缺陷。敌方攻城,必须将石炮位置向前推进,而守方便可利用城墙上的石炮打击敌方侧后。因此,将直角城墙改为半圆形城墙,不仅可以减少敌炮威胁,有利于城池防守,还便于打击敌人。
六是以炮对炮。要守住城池,必须充分发挥石炮的作用。陈规提出,防守城池运用大炮,应规定和区分各炮的打击目标。其具体作法是,用射程500米的远程大炮专门打击敌方指挥中心和敌方炮兵。以射程400米左右的大炮打击企图通过护城河或企图填塞壕沟的敌军。以射程约300米的石炮打击在城下搬运攻城器械的敌军以及聚集在城下和正在爬城的敌人。这样运用大炮,便能做到以炮对炮,有效压制敌军炮兵,同时由远及近打击攻城的敌军。为减少守城大炮的损失,陈规反对将炮置于城墙上,因为这样会限制大炮威力的发挥,影响操作且运输炮弹困难。他主张将大炮配置在城内城墙脚下,敌军难以发现,可以减少损失。同时减少运输困难,且操作时可以不受干扰,从而大大提高大炮的威力。为了使炮手准确发射,采取在城上部署观察的方法,将观察到的目标以口令、旗语、灯火等显示方式,下达给炮手,炮手按口令迅速准确的发射,以打击敌人。
经过陈规的一系列改革,城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城池的防御能力大为提高,陈规的城防理论和实践,在城市防御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4、山城防御体系的建立
四川是南宋末年抗击蒙元战争财力、物力供应的重要基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四川的安危直接关系到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稳定。因此蒙军集中兵力,锐意夺取这一地区,企图占领四川,顺流东下,消灭南宋。宝庆三年(1227年)二月,成吉思汗派一支蒙古骑兵打着“取金夏”的旗号,闯入蜀之防州(今甘肃武都东)、西和(今甘肃西和西)、文州等地大肆劫掠,号称蜀之藩篱的秦陇要地焚荡一空。绍定四年(1231年)十月,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率西路军以借道灭金为名分兵掠取四川,攻破城寨140余处,“自利(今广元)而阆(今阆中),自阆而果(今南充),长驱深入,若蹂无人之境”。1235年春,窝阔台次子阔端率军攻蜀,攻陷号称“西陲闸门”门户屏障内郡的“蜀口”沔州。次年又占领了战略要地汉中,攻破成都,这一年金蜀“五十四州俱陷破,独夔州一路,及泸、果、合数州仅存”。以后蒙军又不断南犯,淳佑元年(1241年)十一月,再次攻陷成都,攻破西川20城,宋仅存重庆一带方可拒守。宋金对峙百余年间坚不可破的蜀边防线,彻底崩溃,四川形势岌岌可危。
淳佑二年(1242年)十二月,余瑜出任四川安抚使兼知重庆府。重庆位于长江与嘉陵江的交汇处,为封锁全蜀水流的锁钥。余玢将全川指挥中心设立于此。同时,接受冉琎、冉璞兄弟的建议,以距离重庆70多公里的合州钓鱼山作为防御要点,围绕钓鱼山部署防线守卫全蜀。合州上通嘉陵江、涪江、渠江,下达长江,是重庆的天然屏障,同时由于它位于经过川东陆路以达夔门的必经孔道上,又占有渝、夔藩篱和全蜀屏障的战略地位,而钓鱼山地处3江交汇围绕的半岛之上,土地肥沃,地势险要,宜于长期恃险拒守。于是,余玢下令围绕钓鱼山,诸郡据险遍筑山城。其中重要的有重庆城、嘉定城、钓鱼城、大获城、白帝城、苦竹隘、赤牛城、泸州城、广安军城、普州城、运山城、云顶城、瞿塘城、多功城、紫云城、天生城、小宁城、青居城、得汉城、平梁城等20座。这些山城的构筑特点,大多座落在天生的险崖峭壁之上,山势险要,
状如城郭,是天然险固之地,易守难攻。山顶宽平,有田可耕,有水可饮。各城多扼山带水、或居两、三江之会,或座峻峡险滩之旁。各城或隔江相望,或近在毗邻,彼此互为镐角,可以互相声援。各山城既是官民保聚的要地,又是耕战结合的基本单位。除战时担负设险御敌、守境安民外,平时更兼以耕种田野、聚粮养兵。如规模最大的钓鱼城,建有内、外两道城墙,外城城墙周长12里,城墙高15米左右,外城设8道城门,都是双层拱门。城中有两个阅武场,在江岸建有水师码头,越钓鱼山伸入两江建有一字城等等。除军事设施外,城内还建有供百姓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设施,如官廨、民宅、寺庙、庭榭、园池、仓库、水源等等。城中军民实行耕战结合,“春则出屯田野,以耕以耘秋则收粮运薪,以战以守”。
钓鱼城及各山城相继筑成后,形成了一个以重庆为指挥中枢、以钓鱼城为防御要点、以长江天堑为依托、以大江南岸为纵深的山城防御体系。具体说来,20座山城可分为前卫和后卫两条防线。在前卫线上,以钓鱼城为支柱,由会注到合州3条江上的11座城组成,其中有嘉陵江沿线的苦竹、大获、运山、青居、钓鱼、多功;渠江沿线的得汉、平梁、小宁、大良、涪江沿线的普州城。由于这11座城都构筑在由北而南走向的几条大江沿线,几条大江又会注于合州。就形成了一道以合州钓鱼城为支柱的叉状防御网。网上各城,有水运可以沟通联系,而作为交叉处的钓鱼城,恰好就是全川防御的要点,川府重庆的屏障。后卫线以重庆为中心,西起嘉定、东抵夔门,横贯长江沿线的嘉定、紫云、神臂、重庆、天生、白帝、瞿塘及梁山赤牛共8座城。其中“重庆为保蜀之根本,嘉定为镇西之根本,夔门为蔽吴之根本”。这样,前卫线上的一组山城,构成了一道互相联系、直接阻挡蒙古军进攻的不可逾越的防线,而后卫线上的一组山城,则具有支持前卫的重要地位,成为保卫蜀土的牢固后方基地。两组山城,交相掩蔽,前后支援,帅府重庆居中指挥,通过钓鱼城“如臂使指,气势联络”,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以点控面的纵深防御体系。
山城防御体系的建立,在当时是一个大胆的创新。南宋初年,吴玢在蜀边曾创造了一种适用于长期坚持抗金斗争的家计寨,这是一种列栅自固,耕战结合的好形式,“自绍兴以来,遵守不易”。吴曦叛乱后,家计寨被正规的城池所取代,但“城之所容者少,民之所聚者众”,结果蒙古骑兵一到,由于“一城之外皆无驻足之地”,老百姓“不死于兵戈,则葬于道路”。而余玢所创筑的山城,既吸收了吴玢家计寨的长处又具有正规城池的规模和形式,成为一种全新的抗战形式。
(三)辽金西夏的武器装备
契丹、女真和党项人早年所拥有的兵器,也就是他们的狩猎工具。人们通常认为,女真人的先民一一生活在黑龙江流域的肃慎人很早就开始使用一种桦杆石镞的武器一“梏矢石努”。周朝时,还把它作为方物贡献给中原。但由于社会经济和战争样式不发达,契丹、女真和党项建国前的武器始终是相当简单的格斗兵器和弓箭等抛射兵器。辽金西夏建国以后,其武器装备在中原军事文化的影响下,有较大的发展,但也保留了许多本民族的特点,有些方面赶上并超过了中原军队。其代表性兵器主要包括格斗兵器和抛射兵器、防护具装、攻城器械、火器这几大类。
1、格斗兵器和抛射兵器
契丹、女真、党项军队多以骑兵为主,所以惯于适于骑乘作战的短枪。其中女真人使用的窄柳叶状铁矛比较具有代表性。它矛头呈枪尖式,梭形横阔,中间起脊较明显,箍部无刻纹,对付金属麟状、片状铠甲时较为有效。此外,契丹人惯于使用的骨朵(一种以铁或木作成大头,用以捶敌的短柄兵器),党项人有“天下第一”盛誉的“夏人剑”,都受到各族军队的珍视,北宋钦宗(赵桓)甚至经常把“夏人剑”佩带在身边。金军使用的直身单刃战刀及向弯型战刀过渡的军刀,虽然名气没有前者响亮,但代表了骑兵用刀的发展方向。
在抛射兵器方面、党项军队素有“长于骑射”之称,所制“弓弩用柳干皮弦”。特别是党项部落首领李定在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所献“神臂弓”,其实是弩,以山桑为身,擅为鞘,铁为枪镗,铜为机,麻索系扎丝为弦,“射三百步,能洞重扎”,堪称军中之利器。宋金战争时,宋将韩世忠将其进一步改造,更名“克敌弓”,与金军作战往往取胜。女真人由于马上开弓,故其并不强调弓硬箭远。其弓力通常为7斗,只相当于宋军三等士兵所用弓。普遍士卒的有效射程仅在50至100步之间。但其箭镞种类较繁,除普遍铁制箭镞外,还有呈窄三棱形的穿甲箭镞,以及“箭镞至六七寸,形如凿,入则不可出”的特种箭镞等”。
大型抛射兵器主要指攻城用的抛射机炮。西夏炮军所装备的是轻型抛石机“旋风炮”,作战时立于骆驼鞍上,发射拳大的石弹,主要是用来野战的。辽军炮具规模则大得多,且以攻拔坚城要塞为目的。制炮技术最发达的是金朝军队。他们在辽金和宋金战争初期,从辽军和宋军那里学习到了制炮和操炮技术。至天会三年(1125年)第二次攻打宋都汴梁时,原先攻城乏术的金军已普遍装备了攻城炮。当时炮以梢多为胜,炮梢越多,射出的石弹越重,射程越远。金军造炮由早期的2梢、5梢迅速发展为7梢、9梢,种类也很多,如可投放巨石的虎蹲炮,可左旋右转、变换射向的旋风炮,可同时发放数枚炮石的撒星炮等。金军在兵器制造上也并不甘于模仿,也积极将其加以改造,使之更适于作战的需要。比如辽、宋军所使用的炮架多无防护、拽炮士兵在实践中伤亡较大。金军则在炮架旁用原木密排成屏风,并用生牛皮和铁皮包裹,能抗击对方鹞鹗火器的攻击,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伤亡。炮具在金朝末年有较大的发展,史载一位名叫强伸的将领曾创制“遏炮”,它只需要很少几位拽炮士兵,却能抛大石于百步之外,落点准确,威力很大。可惜其制不详。
2、甲胄和具装
甲胄和具装是将士用来防护自身的乘骑的主要装备。据《辽史兵卫志》记载,辽军士兵披铁甲,战马或披铁甲或披皮甲。内蒙赤峰大营子辽墓中出土一种上宽下窄的大型甲片,长102厘米,宽35~4厘米,大概就是马具装上使用的。西夏军队所用的铠甲,亦质量精好,系由“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可入”。其实物见于西夏八号陵的发掘现场,那里出土的鎏金铜甲片多作四角抹圆的长条形,长99厘米,宽21厘米;也有小一些的,长58厘米,宽18厘米。但这些铠甲过于华贵,恐怕是党项贵族穿用的,实战中士卒穿用铠甲多为铁质。女真人在建国前还不具备锻制铠甲的能力。在辽金战争中,铠甲的使用日益普遍,防护战马的马铠也很常见,尤其是沉重但防护能力强的鳞状铁铠甲受到青睐。宋金战争中,金军以重装骑兵为核心,作为冲锋陷阵的主力。金军统帅宗弼所统4000名牙兵,皆重铠全装,人披铠,马披具装,号为“铁浮屠”。
3、攻城战具
辽金西夏的攻城战具皆是在中原军事文化的影响下,在长期频繁的攻城作战中发展起来的。辽军战具仿自宋人,但皆质量精好,锋锷锸利,梯冲竿牌,悉被以铁,在对宋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金军较早大规模使用攻城战具,是天辅六年(1122年)攻打辽西京,使用了洞垣、楼车。至攻打宋都汴京时,已火梯、云梯、对楼、偏桥、鹅车、洞屋(即洞垣)样样齐备。其火梯、云梯装以车轮,高与城楼相等,又蒙以皮革,抵御守军矢石攻击。洞屋下安车轮,上置巨木,状如屋形,以生牛皮幔盖又以铁皮包裹。人在屋内推行,前后50余辆,一节节相接,以供士卒隐蔽其中运送土木柴薪,做攻城准备。
4、火器
火器初步运用于实战是在北宋时期。受其影响,辽军也很注意搜求其制造及使用方法。曾冲破宋朝的禁令封锁,搞到宋军的火药配方,加以制造,并在燕京大规模检阅火炮,给宋朝君臣以不小的震动。但当时的火炮主要是用抛射机投射燃烧物和爆炸物,延烧敌人楼橹,对士卒的杀伤力是有限的。金军在对宋战争中相继占领了故辽和北宋的重要兵器生产基地,特别是当时的火药、火器制造中心汴京和产硝的泽州(今山西晋城)、大名等地,所以利用当地的大批工匠和原料,积极发展火器制造业。他们在围攻宋都汴京时,已学会使用抛射性燃烧火器。接着,又仿效宋将陈规创制的长竹竿火枪,进一步改进,制造出可供单兵使用,且在火焰喷射完毕后能以枪锋击剌的飞火枪。这种喷射性燃烧火器的制作方法是:“以敕黄纸十六重为筒,长二尺许,实柳炭、铁滓、硫磺、磁末、砒霜之属,以绳系枪端。军士各悬小铁罐藏火,临阵烧之,焰出枪前丈余,药尽而简不损。”
继燃烧性火器之后,爆炸性火器也被广泛运用于战争。据史料记载,大定末年,太原府阳曲县猎户用火药装于陶罐中引爆,以威吓狐群。至兴定五年(1221年),金军攻打南宋蕲州(今湖北蕲春)城,开始使用爆炸性的铁壳火炮。其外形象匏,口小,由生铁铸成,厚2寸。使用时由抛射机投入城内,爆炸时声如霹雳,震动城壁。天兴元年(1232年),在汴京保卫战中,金军使用了经过改制,威力更大的铁壳火炮“震天雷”,把它用绳索悬吊至蒙军士卒掘城处空爆,四散飞击的碎铁片击毁了蒙军的牛皮洞子和士卒铠甲,威力极为骇人。
(四)辽金西夏的城邑和国防设施
契丹、女真和党项民族生活于大漠草原和树海群山之间,以游牧狩猎为生,娴于弓马骑射。只是在建立政权以后,受中原文化的影响,才开始从事城邑的营建。但他们并不仅仅限于模仿,在筑城技术和城邑形制上也都有自己新的贡献,如辽朝子母城互为依托的防御体系,金朝的界壕以及西夏主要起加固城墙作用的长型马面等,都对中国古代城邑和国防设施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1、辽代城郭的兴建和发展
历史上的契丹人,长期过着“草居野次,靡有定所”的游牧狩猎生活。直到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伯父述澜担任遥辇氏于越之官时,为了安置党项、吐浑族俘户,始在今内蒙白音戈洛河上游北岸的冲积平地上“兴版筑,置城邑”。这座后来被称为“越王城”的简陋城邑,是契丹本土上出现的第一座城郭。耶律阿保机统一契丹诸部后,为了安置数量更多的渤海和汉族人,加紧了城邑建设。他一方面利用汉族或渤海族居住地区留下的旧城垣加以修葺改造,另一方面在契丹本土或女真、室韦等边疆部族居住地区新筑城郭。其后历代统治者也都奉行这一政策不变。从军事角度分析,辽代沿用或新筑城郭大体上可以分为都城、州(县)城和边防城3类。它们的功能不同,城郭规模、形制及防御设施亦有明显差别。
(1)都城
辽朝都城有上京(今内蒙巴林左旗),中京(今内蒙宁城)、东京(今辽宁辽阳)、南京(又称燕京,今北京)、西京(今山西大同)。其中,东京是在故渤海辽阳城基础之上扩建改造而成,南京是利用唐代幽州旧城扩建而成,西京则因袭了唐代云州旧城垣。上京始建于神册三年(公元918年),中京始建于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分别代表了辽朝初期、中期的军事筑城水平,其中有模仿中原都城营建制度的痕迹,更有浓郁的契丹军事文化特色。
上京位于白音戈洛河和乌尔吉木伦河交汇处的西面,背负大兴安岭余脉的高岗,面临水草丰美的草原,史称“负山抱海,天险足以为固,地沃宜耕种,水草便畜牧”处于有利的战略地位。其城周长17里(据考古资料为89169米,约合17唐里),分南北两城,呈“日”字形。北城又叫“皇城”,供皇帝、契丹贵族及卫戍人员居住。城墙高3丈(今平均残高约5米),有楼橹,每隔110米远筑马面1个,有城门4座,每门均加筑有瓮城。南城又叫“汉城”,主要由汉族及其他民族商贾、工匠、僧道等居住。城墙仅高2丈,无马面,城中筑有市楼,用以监视和***城内居住的汉族百姓。
中京城位于老哈河中游最开阔的冲积地带,由外城、内城和大内三重城垣组成。外城呈直角横长方形,周围长15400米(约合30里),城墙现存残高约1米,无马面、瓮城之设。内城周长约7000米(约合14里),城墙现存残高2~6米,每95米筑马面1个,内城里面是大内(皇宫),依内城北墙加筑东、南、西3面城墙,现存残高2~3米,在东南角和西南角各筑有角楼。
上京城和中京城规制反映了辽朝特定的社会生活内容。历史上,契丹一向以积极进攻,善于野战著称。即使他们在草原深处营城版筑,主要也并不是考虑在自己的腹地依托城邑防御。辽朝统治者筑城更多的是想约束汉族俘户,防止他们逃逋和骚乱。所以在上京汉城建有“市楼”,在中京则各坊筑有围墙,坊门口有兵卒看守,“持挺击民,不令出观”。上京的汉城城墙和中京的外城城墙不加筑马面,而在上京皇城和中京内城墙上筑有马面,可见其防御重点不是在京城外围,而是由皇室或契丹贵族居住的内城,防御对象主要是汉族民众。
(2)州(县)城
辽代州城按驻节官员的政治地位划分,可分上、中、下3等,通常为夯士版筑,上等城垣周长4500米左右,四墙正中开设城门,有瓮城、马面和角楼等防御设施;中等城垣周长3000米左右,在四墙上开设城门,有角楼,有的还有马面;下等城垣周长2000~1000米,一般有瓮城、马面、角楼和城壕等防御设施,有的则没有这类防御设施,或缺少其中的一项设施。
(3)边防城
辽代边防城主要是指契丹在其所属部族地区建筑的驻兵城郭。其主要功能为筑兵镇守,故其规模与下等州县城大体相似,筑城时十分注意马面、角台、瓮城、城壕等城防设施。在其附近通常还筑有起护卫作用的小城,平时供流配人家居住生产,战时则成为防御时相互依托和接应的军事据点。
2、金代筑城与金界壕
女真长期从事于狩猎牧养,尽管史籍上曾记载他们利用严寒天气冻筑冰城御敌,但其平时所居多木栅城寨,且以骑兵野战取胜为荣。乾统八年(1108年),高丽“筑九城于曷懒甸,以兵数万来攻”。女真将其击败,“亦筑九城,与高丽九城相对”。表明他们对筑城防御有了初步认识。金太祖、太宗时,动工兴建皇城,并在泰州境内修筑了防御北边诸族袭扰的长墙,惟制度仍嫌草率。天会三年(1125年),宋使许亢宗抵达金上京,但见土围墙“围绕三、四顷,北高丈余,云皇城也”因。这是因为当时金军在战争中多处于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毋庸虑及城塞防御问题,所以听任辽、宋旧垣残破。
金世宗继位后,将“保境安民”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城守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北方游牧民族蒙古频频南下,严重威胁着金朝北部边疆的安全。开壕堑,修戍堡,遂成为朝野普遍赞同的国防措施。
在新的军事观念支配下,金朝开始注意修缮和新筑各种类型的军事城堡。据近年来文物普查工作所得出的结论,金代具有明显军事功能的城堡大多分布于山川隘口或水陆交通要冲之地。内地城邑大多与猛安谋克的军屯关系密切,也具有拱卫上京和保卫交通线的重要作用。从规模上看,州城一般周长4000米,县(谋克)城周长2000米,戍守边堡或交通驿站城周长1000米。城墙多为夯土版筑,并有瓮城、马面、角楼、壕堑等防御设施。有的城墙,如上京城以砖包砌外表。有的城另筑有内城和小堡垒,或有内城外郭,以期扩大防御纵深和增加城守的稳定性。金代中后期军事筑城以中都最为典型。它始建于天德三年(1151年),吸收了中原都城富丽宏大的特点,军事上也颇有独到之处。它由外郭、内城、子城、皇城构成多道防线。墙以砖包,门设瓮城。内城外所筑4个子城“每各三里,先后各一门,城橹楼堑,悉如边城,立廒仓甲杖库所,各穿复道与内城通”。这种防御布局可以把守军依托的阵地由城垣扩展至整个城市,各阵地间联系密切,便于相互支援,大大增强了防御的坚韧性。在金末战争中,有的城镇还筑有“迷魂墙”之称的屏护短墙于城门内外,或城外四隅,委曲狭隘仅容二三人通过,防止敌人夺门或集中攻击城角。
金代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军事筑城,是东起嫩江、西至河套西曲之北的庞大国防工程金界壕,现在通常被称为“金长城”。虽然其筑城起始时间,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但根据有关资料推测,天会至天眷年间在泰州修建的军事长墙恐怕与此有密切关系。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开始大规模修城筑堡。章宗即位初年,因边事紧迫,原筑边堡时间仓促,工程质量差,再议开壕。虽然朝廷长时间议而未决,但章宗仍然增加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增筑了女墙副堤。泰和末年,工程仍在继续。只是到了章宗初年,蒙古铁骑已势不可挡,边堡界壕才逐渐废弃不用。
金界壕主要由壕堑、戍堡、边堡几部分组成。
壕是金界壕的主体建筑。鉴于防御对象是具有相当越障能力的蒙古铁骑,所以它摒弃了一般单层壕堑防线样式,而采用了外壕、外墙、内壕、内墙4重障碍,高低相错的构筑样式。外壕系取土成壕时将土直接堆于外墙之上。根据目前考古踏察资料,现存实宽6~8米,现存壕深尚有1米,估计原先相当深,已为数百年风沙淤平。外墙一般宽度达12~15米,为夯筑梯形平顶式。内壕较外壕为宽,一般达15~20米,现存壕深Q.3~1米,内墙宽为8~10米,现存残高2~5米,夯筑。在某些不太重要的地段,如今天河北境内的界壕,也并不全是重墙重壕式的建筑。
戍堡系直接筑于内墙外侧或内侧的圆形夯土建筑,直径在6~10米左右,估计堡顶有瓦梁建筑,便于戍守者遮风避寒暑。戍堡之间相隔60~70米,大约为当时金军弓力的一箭之遥,便于两堡间交叉放箭。
边堡位于壕墙内侧,方形周长400米至800米不等,墙高与宽与壕墙相似,有堡门和瓮城。其位置多在谷口或重要道路附近,间隔数里或十几里不等。
金界壕无论从体系还是结构强度上,都要超过前代。它或建造于开阔平坦的草原或山谷草地,或建于适于耕种的河川地区,有利于守军且牧且守或且耕且守。加上整个工程纵深近50米,重壕迭障,沿线戌堡稠密,便于相互呼应,若戍守得当,对付蒙古骑兵还是相当有效的。
3、西夏的军事筑城
党项人建立政权以前,一向过着迁徙不定的游牧生活。在唐及五代时期,他们迁居的夏、银、绥、宥等城,皆是前代遗留下来的旧城垣。从李继迁时起,党项人开始陆续修建城镇堡寨,招纳叛亡,建立州城,以为“且耕且战之基”。为了控扼边界要路,元昊及夏崇宗乾顺先后在沿边地区大规模修建城砦,西夏军队也打破原先单纯重视流动作战的习惯,更加重视城寨防守。
西夏军事筑城多呈方形,因驻节将领级别不同,其规模大小也有不同。据考古调查,元昊之父德明在省嵬城西南麓兴筑的“省嵬城”,军事设施相对简单。城墙系夯工筑成,东墙长593米,西墙长590米,南墙长587米,北墙长588米。只在东、南墙上开设2门,无马面、瓮城遗迹。而在元昊建国之后修筑的黑水城,其城防体系则要完善得多。黑水城位于今内蒙额济纳旗的古居延地区沙漠之中。城呈长方形,北墙长500余米,南墙长360余米,今残高仍达11米,底宽11米,顶宽3米余。城墙顶部外侧有用土坯砌成的女墙,城墙四角增加厚度,呈圆锥形。东、西城门各一,有瓮城。城墙外侧有长7米、宽1米的夯土马面,每隔50米筑一个,主要起加固城墙的作用。墙外3米,还筑有防沙墙,以防止大量沙粒堆附城墙,免得敌人缘沙堆爬入城内。其他高油房、城塔村、陶思图虽然面积上有大有小,但在基本制度上与黑水城大体相似,马面、瓮城、角楼一应俱全。这说明西夏军事筑城技术与同时代的辽金相比,也并不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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